招标公告
(采用资格后审方式)
广告制作项目招标公告
1、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广告制作项目(项目名称)已经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.00%、私有资金0.00%、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.00%、境外私人投资0.00%,招标人为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,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建设地点:无锡市。
服务周期:1年。
合同估算价:38.965 万元
招标范围: 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所需物料(含设计、排版、制作、安装) 。
标段划分: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。
质量标准:符合招标人要求 。
3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:
3.1.1资质条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。
3.1.2财务要求: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、近六个月中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。
3.1.3业绩要求: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,有一个类似项目。
3.1.4信誉要求: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到的网页记录,一经查实,取消投标资格。
3.1.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:
3.1.5.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;
3.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
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下列要求: / 。
3.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,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,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。
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招标文件每套500元,逾期不售,售后不退。
4.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 9月7日,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,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(公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(无锡市隐秀路150号中南发展大厦702室)购买招标文件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,同时递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:(1)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、联系方式(电话、电子邮件地址);(2)营业执照。
4.3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。
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1年9月22日下午14时 00 分,地点为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(无锡市隐秀路150号中南发展大厦702室)。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。
7、联系方式 |
| 招标人 | 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| 代理机构 |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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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地址 | 无锡市长绛路59-2号 | 地址 | 无锡市隐秀路150号中南发展大厦702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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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邮编 | 214000 | 邮编 | 214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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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人 | 唐依谊 | 联系人 | 陈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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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电话 |
| 电话 | 0510-826000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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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传真 |
| 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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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电子邮件 |
| 电子邮件 | 690084066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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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1年9月 3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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